所内各部门:
我所将开展2023年度职能部门及中层领导人员考核,考核工作开展前,将面向全所职工宣贯科研绩效改革方案和职能部门绩效改革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活动时间:2024年1月8日(周一)
绩效改革方案宣贯环节:上午8:00—8:30
考核环节:上午8:30—12:05 下午14:00—16:20
活动地点:文化路园区学术报告厅
考核说明:
1.职能部门正职考核
(1)年度考核内容包括本部门工作和个人工作两部分,由本人代表部门作述职报告共计12分钟,回答问题5分钟。(本年度因岗位调整,代表部门作述职报告的非正职人员仅需汇报本部门工作,报告时间10分钟,回答问题5分钟。)
(2)述职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年度重点工作台账及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工作进展及成果、改革创新、全面从严治党与廉政建设,以及个人主要工作和履行“一岗双责”等方面。考核指标主要包括政策理论水平、敬业精神、组织协调能力、执行能力、管理业绩、廉政建设、职工满意度等。
2.职能部门副职考核
(1)由本人作述职报告7分钟,回答问题3分钟;
(2)述职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分管工作进展及成果、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改革创新和“一岗双责”等。考核指标主要包括政策理论水平、敬业精神、组织协调能力、执行能力、管理业绩、廉政建设、职工满意度等。
3.考核共性要求
本次考核将严格执行《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暂行办法》,职能部门正、副职须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落实情况作为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对未按要求进行述责述廉的人员取消年度评优资格。
4.考核评委组成
职能部门正职考核评委:所领导、院士、所党委委员、所纪委委员、所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心负责人、研究部主任、创新课题组组长/PI、所职代会联席会议成员、在职职工党支部书记组成(以上评委中担任职能部门正职的需回避)。
职能部门副职考核评委:所领导、所党委委员、所纪委委员、创新课题组组长/PI、所职代会联席会议成员、在职职工党支部书记(以上评委中担任职能部门副职的需回避)、职能部门正职。
注意事项:
1.请各报告人于2024年1月5日(周五)晚17:00前将报告PPT交人事处联系人。PPT材料内容不得涉密。
2.请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于2024年1月10日(周三)晚17:00前向人事处提交“2023年度职能部门工作总结”电子版材料和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纸质版须部门负责人签字)。材料内容须符合保密工作相关要求。
本次活动面向全所公开举行,欢迎所内职工现场参会旁听,为保证考核活动有序开展,请非评委的旁听人员在会场中后部就坐!
人事处联系人:王申瑞 8397-0766 shrwang@imr.a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