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内各部门(课题组):
沈阳市科技局正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科技创新平台申报认定(组建)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符合市级科技创新平台管理办法建设主体要求的高校、院所、企业、医疗机构等创新主体。其中,院所申报重点实验室。
二、申报要求
1.按照“同一技术方向、同一负责人、同一团队只认定一个(类)市级科技创新平台”的原则,新申报市级科技创新平台不得与已认定市级科技创新平台重复。鼓励沈阳市创新主体与沈阳都市圈等外埠高校、院所和龙头企业共建各类市级科技创新平台。
2.重点实验室的申报方向:重点围绕汽车(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高端装备(机器人)、航空、集成电路、生物医药及医疗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食品、新能源及节能环保等8个重点产业链以及国家五大安全相关领域。?
3.申报条件详见附件《沈阳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
二、申报程序
平台负责人以项目账号进入沈阳市科技创新管理平台(http://zp.kjj.shenyang.gov.cn/),选择相应类别的科技创新平台进行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7日17 时。具体流程如下:
以项目账号登录后,点击“市级科技创新平台管理”→点击“平台认定申请”→点击“平台认定”→在线填写《沈阳市科技创新平台认定申报书》,平台类别选择“市重点实验室”,填写完成并经单位账户审核后提交。
应通过“附件”上传以下必要材料:
(1)《沈阳市科技创新平台运行情况报告》(下载模板,据实填写完整后上传)
(2)《科研诚信承诺书》(下载模板,承诺单位加盖公章、承诺人签字或加盖名章,填写日期后上传)
(3)知识产权、论文、横向收入等反映平台能力水平的标志性证明材料。
联系人:黄炳坤
电话: 8397-8681
Email:bkhuang@imr.ac.cn
信息平台系统支持:
(手机) 18900923879
( QQ ) 3231723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