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内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中秋” “国庆”双节放假时间为9月29日至10月6日,共8天。10月7日(星期六)、10月8日(星期日)上班。
放假期间,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本部门工作和安全防范事项。各相关部门请于9月25日前将值班安排报综合办公室。
特此通知。 祝全所职工、研究生及家属“中秋”“国庆”双节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