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内各部门:
我所现启动2023年度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研究员、正高工、项目研究员、副研究员、高级工程师、高级实验师、非主系列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评聘工作,为使各岗位数量设置更加科学合理,根据《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岗位管理实施细则》(科金人字〔2022〕25号)相关规定,现开始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申报预报名工作,请有意申报人员按时参加预报名。
根据院岗位管理相关规定,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岗位严格执行“有限期聘用”政策;根据院党组关于新时期加强人才工作的若干举措和院关于科技人才分类评价的改革要求,本年度将继续对工程技术系列岗位单独设置名额,具体设岗方案待预报名结束后研究确定,同时,本年度的评聘工作中还将以适当方式进一步推进实施科技人才分类评价有关举措,以及加强对参与国家重大科技任务人员的支持和保障。
竞聘岗位类别未发生变动,所执行的系列不得变更;竞聘岗位发生变动,可根据岗位要求竞聘相应的岗位系列。申报人在预报名时须明确竞聘的岗位系列。
一、预报名人员范围
符合申报条件的事业编制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特别研究助理,且有意向参加2023年度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评聘。审核岗位任职年限的时间节点:截至2023年9月30日。
二、预报名工作安排及要求
请申报人填写《预报名表》(附件1),通过我所工作邮箱发送预报名表电子版至人事处指定联系人邮箱(shrwang@imr.ac.cn),报名截止时间为8月28日(周一)17:00前。
为确保各岗位数量设置更加科学合理,如相关人员未进行预报名,后续正式报名环节原则上将不接受补充报名。
三、申报条件及学历学位放宽政策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人须符合《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岗位管理实施细则》(科金人字〔2022〕25号)(附件2)中规定的相应岗位的学历、学位、任职年限等基本任职条件;关于申报基本条件请关注文件中第二十二~二十四条与第三十条及文件的附表,其中正高级岗位的任职条件及放宽条件同样适用于项目研究员岗位。
2.申报项目研究员岗位的人员,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1983年9月1日以后出生),项目研究员的岗位管理规定见《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项目研究员岗位管理规定》(科金人字〔2020〕26号)(附件3),同一人员不得同时申报研究员岗位和项目研究员岗位。
3.根据《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人员聘用管理实施细则》(科金人字〔2016〕2号)第十七条规定,延聘(延退)人员延聘期间不能竞聘上一等级专业技术岗位。
(二)关于放宽条件政策
根据《中国科学院岗位管理实施办法》(科发人字〔2017〕8号)、《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岗位管理实施细则》(科金人字〔2022〕25号)中关于放宽学历学位和岗位任职年限的规定以及院相关工作要求,具体放宽条件的方案经研究确定后执行。有意申请放宽学历学位或任职年限条件的人员请在《预报名表》备注中写明。
附:1.《预报名表》(仅提交电子版);
2.《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岗位管理实施细则》(科金人字〔2022〕25号);
3.《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项目研究员岗位管理规定》(科金人字〔2020〕26号)。
人事处联系人:王申瑞 8397-0766 shrwang@imr.ac.cn
张 勇 8397-8240 yzhang@imr.a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