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内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五一”劳动节假期为4月29日至5月3日,共5天。4月23日(星期日)、5月6日(星期六)调休上班。
放假期间,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本部门工作和安全防范事项,各相关部门请于4月26日前将值班安排报综合办公室。
特此通知。 祝全所职工及研究生节日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