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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比利时弗兰德研究基金会合作交流项目指南的通知
 
2023-04-06 | 文章来源:科技处        【 】【打印】【关闭

所内各部门(课题组): 

  国家基金委近期发布了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比利时弗兰德研究基金会合作交流项目指南的通知,具体要求如下。 

  一、资助领域 

  数学和物理、化学、生命科学、地球科学、工程与材料科学、信息科学、管理科学、医学。申请代码1须选择上述资助领域所对应科学部的下属申请代码,建议选择到最后一级。未按要求填写指定申请代码1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二、资助强度 

  中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10万元/项。资助期限为2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411日至20251231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中方研究人员访比的国际旅费(机票为经济舱)和在比期间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FWO负责资助比方研究人员访华的国际旅费和在华期间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 

  三、申请人条件 

  1.中方申请人必须正在承担(主持人或参与者)20241231日(含)以后结题的3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合作交流项目除外),并必须依托此项目进行申请,合作交流应密切围绕所依托在研基金项目的研究内容。 

  2.比方合作者应符合FWO对本国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根据比方对此类项目的要求,中方申请人和参与者也需在FWO网站完成注册(详见比方项目指南) 

  4.中比双方申请人需分别向NSFCFWO递交项目申请,对于单方提交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5.更多申请人条件的详细说明请见《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四、限项申请规定 

  1.本项目属于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 

  2.不受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规定的限制。 

  3.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NSFC-FWO(中比)合作交流项目,合计限1项。 

  4.应符合《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五、注意事项 

  1.中比双方申请书中的项目名称、双方依托单位和双方项目负责人(默认为“中方人信息”栏目和“境外合作人员”栏目的第一人)应严格一致,否则将不予受理。 

  2.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附件材料包括: 

  1)比方申请人和来访人员的个人简历。 

  2)合作协议(协议模板见链接内附件)。中比双方申请人须就合作内容、交流计划及知识产权等问题达成一致,并签署合作交流协议。 

  未按要求提交以上附件材料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请拟申请的老师点击指南文字链接,仔细阅读指南要求,于2023627前完成线上申报。 

    

  联系人:杨 楠 83973102 nyang@imr.ac.cn 

      佟百运 23971197 bytong@imr.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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