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内各部门(课题组):
国家基金委近期发布了“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意大利国家研究理事会合作交流项目指南”的通知,具体要求如下。
一、资助领域
1.Green Energy(申请代码1须选择E下属申请代码,建议选择到最后一级);
2.Sustainable Unrbanization and Smart City(申请代码1须选择G下属申请代码,建议选择到最后一级);
3.Human Health(申请代码1须选择H下属申请代码,建议选择到最后一级);
4.Agriculture and Food Science(申请代码1须选择C下属申请代码,建议选择到最后一级);
5.Physics and Astrophysics(申请代码1须选择A下属申请代码,建议选择到最后一级)。
二、资助强度
1.拟资助的项目数量不超过5项,中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10万元/项,CNR资助强度为不超过1万欧元/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中方研究人员访意的国际旅费(机票为经济舱)和在意期间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CNR负责资助意方研究人员的相关国际合作费用。
2.本项目资助期限为2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申请人条件
1.中方申请人必须正在承担(主持人或参与者)2024年12月31日(含)以后结题的3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合作交流项目除外),并必须依托此项目进行申请,合作交流应密切围绕所依托在研基金项目的研究内容。
2.意方合作者应符合CNR对其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中意双方申请人需分别向NSFC和CNR递交项目申请,对于单方提交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4.更多申请人条件的详细说明请见《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四、限项申请规定
1.本项目属于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
2.不受“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规定的限制。
3.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NSFC-CNR(中意)合作交流项目,合计限1项。
4.应符合《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五、注意事项
1.申请书填写说明。中意双方申请书中的项目名称、双方依托单位和双方项目负责人(默认为“中方人信息”栏目和“境外合作人员”栏目的第一人)应严格一致,否则将不予受理。
2.在“项目执行计划”栏目,应按照交流年度,详细列出出访及来访人员姓名、出访及来访日期和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内容。项目参与人必须是2024年12月31日(含)以后结题的3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合作交流项目除外)的项目负责人或者参与者。
3.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附件材料包括:
(1)意方申请人和来访人员的个人简历。
(2)合作协议(协议模板见链接内附件)。中意双方申请人须就合作内容、交流计划、知识产权及数据共享等问题达成一致,并签署合作交流协议。
请拟申请的老师点击指南文字链接,仔细阅读指南要求,于2023年5月26日前完成线上申报。
联系人:杨 楠 83973102 nyang@imr.ac.cn
佟百运 23971197 bytong@imr.a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