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昌绪先进材料创新中心(以下简称“创新中心”)已于2023年2月16日在网上公开发布了“2023年度创新中心开放基金项目指南需求信息(13条)”(详见附件1),现邀请国内有能力从事材料研究的单位参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定位
1.须聚焦装备材料领域,开展原创性、前沿性、颠覆性新材料研究。
2.开展制约装备发展的重大基础科学问题或共性关键技术研究。
3.项目须由外单位牵头承担,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以下简称“金属研究所”)参研,共同开展相关研究。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人应当是申报项目的实际负责人,限2人(外单位1人,金属研究所1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从事装备材料研究相关的青年科研人员(创新中心成员单位可优先考虑),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申报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项目申请书应涵盖指南发布条目的全部研究目标和内容,不允许针对部分研究内容进行申报。要求科研院所、院校、企业等外单位与金属研究所以团队攻关形式联合申报项目,双方负责人应为责任单位正式人员。对同一指南发布条目,同一单位(这里指外单位)作为牵头单位只能申报一次,否则取消其该指南条目申报资格。同一单位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分别单位。
3.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和无工作单位的科研人员不得作为申报人进行申报。
4.申报的研究项目应满足指南需求信息所列研究目标、技术指标、研究周期、成果形式要求;申报经费不能超过需求信息所列的经费限额。
5.不受理存在学术不端、科研诚信不佳等问题的申报单位。
三、申报流程
主要包括申报受理(必选项)、立项评审(必选项)、结果公示等主要环节。
四、申报受理
(一)意向填报
请有申请意向单位填写《项目申报意向确认登记表》(格式见附件2),并于2023年2月28日下午17时前将《项目申报意向确认登记表》电子版(Word格式,文件名称:单位简称-项目申报意向确认登记表),以及加盖牵头单位公章的纸质版登记表扫描文件(PDF格式,文件名称同上)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fqiu@imr.ac.cn。
(二)申报受理
本次发布的指南条目申报材料采取邮寄或现场报送受理方式,创新中心收到申报材料后开展形式审查,以下情况视为形式审查不通过:
1.申报材料不齐全;
2.申报项目名称与指南名称不符;
3.有关材料未按要求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或公章与申报单位不符;
4.申报单位作为牵头单位,多次申报同一条指南条目;
5.金属研究所不作为参研单位共同申报。
6.申报人年龄超过了40周岁。
7.其他明显不符合申报要求和材料格式要求的。
形式审查未通过的申报材料,可修改后在项目受理期内再次提交,超过受理期限不予受理。
所有纸质申报材料放入1个文件袋中,文件袋封面以“项目申请书-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包括参研单位)-申报人-联系方式”形式标明具体信息。
受理时间:2023年2月16-28日(以实际收到日期为准)。
五、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要求
1.《项目申请书》纸质2份,A4纸双面打印(封面及目录单面打印,其余双面打印),封面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格式见附件3)。
2.《非密证明》纸质1份,A4纸打印,加盖牵头单位公章(格式见附件4)。
3.光盘1份,盘面标注项目编号+申报单位简称,内含《项目申请书》word和PDF盖章文件、《非密证明》PDF盖章文件,以及立项评审汇报视频文件(PPT讲稿录制旁白后,导出生成MP4视频文件),视频长度不超过15分钟。
(二)电子版文件命名规则
1.项目申请书电子版命名规则: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申报牵头单位简称-申请书。
2.非密证明电子版命名规则:申报牵头单位简称-非密证明。
3.视频文件命名规则: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申报牵头单位简称-汇报视频。
(三)注意事项
1.《项目申请书》中填写的项目名称须与指南名称一致。
2.项目申报经费不得超过指南条目所列的经费限额。
3.刻录的光盘应确保在WINDOWS 7系统可读。
六、评审与结果反馈
1.项目择优立项评审采取会议评审或函评方式。会议评审采取现场答辩方式。函评采取邮件发送项目申请书及汇报视频文件的方式,评审专家在规定时间内反馈推荐及打分结果,由中心管理办公室汇总整理,公布拟立项单位。
2.每个公开指南信息,超过2(含)个申报单位(联合申报的视为一个单位)的项目,中心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初审。
3.评审后,入围候选单位信息将在10个工作日内通知项目负责人。
申报材料受理及结果公示联系人:邱峰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72号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
电话:024-23974802、18842490842
邮箱:fqiu@imr.ac.cn
立项评审联系人:高金柱
电话:024-83970740、13555858451
邮箱:jzgao11b@imr.a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