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内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国科学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科发办函字〔2022〕135号文件的指示精神,切实加强我所“两节”期间的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大安全事故大发生,营造安全稳定的科研生产环境氛围,现就“两节”期间安全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
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安全工作,要始终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原则,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层层传导压力;要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狠抓落实,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和治理,做好冬春季防火和各项安全工作,确保安全工作持续稳定向好。
二、开展隐患梳理,坚决查改纠正
各部门要全面梳理本部门安全隐患,要建立隐患问题整改清单,根据整改结果核销清单,对整改不力的问题,要严肃追究责任,限期改正。对现有条件暂时无法彻底整改的问题,要作为部门安全检查与防范的重点关注对象,落实责任人,加强检查巡视,严控风险。
三、组织安全检查,突出防范重点
各部门要根据节假日期间安全工作特点,组织开展一次全面且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工作。检查重点包括:
(一)用气安全:检查在用气瓶及其附件是否完好、标识是否清晰、是否采取有效的防倾倒措施、是否与热源保持有效的安全距离;检查气体管路是否固定、连接及阀门是否完好;检查气体报警装置是否定期检定、是否能够正常使用;检查非在用气瓶是否及时移到室外;检查室外气体房是否完好、标识是否清晰、是否落实安全责任人。节假日期间要确保各类气源的总阀关闭,并将实验室内的气瓶及时移到室外库房或退库。
(二)用电安全:检查所有电气设施是否完好、安全标识是否清晰、线路铺设是否规范、安全防护是否到位;检查电线是否超负荷;检查临时线使用是否规范;检查设备接地是否完好;检查取暖设备是否落实安全责任人;节假日期间需要带电运行的设备务必通知实验楼值班人员。未经许可电动车自行车禁止在工作区充电。
(三)用水安全:检查生活水、循环水及暖气的管道、阀门、开关、龙头是否完好,做好管道的保暖防冻工作。
(四)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易燃易燥危化品存放专用储存柜内,检查实验室危险废液及过期危险化学品是否及时清理、及时处置。
(五)消防安全:各部门要认真清理实验室、办公室、库房、自习室、消防防通道、楼梯过道、开放式阳台、露天平台等场地的易燃物、可燃物、堆积物、废弃物,做到无盲区、无死角,彻底消除火灾隐患。
(六)辐射安全:确保实验室在用的各类射线装置管理规范,防护有效。
(七)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本部门使用的起重机、压力容器、叉车等特种设备是否完好、是否定期检定、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八)治安安全:确保门窗完好,贵重物资要妥善存放和保管,确保安全。私人贵重物品禁止存放在办公场所。
各部门、各课题组结合年底总结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对照2022年研究所综合检查、标准化安全检查、部门自查及其他各类专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建立问题隐患清单,限期改正,确保闭环管理。对暂时无法彻底整改的问题,要作为本部门安全风险防控的重点,指定专人负责,加强检查巡视,严控风险。
四、各部门要严格内部安全管理,加强安全防范
(一)各部门要加强防范治安刑事案件、火灾事故、安全科研生产事故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特别是在放假前要锁好门窗,关好电、水、气开关。
(二)落实假期本部门安全联系人,“两节”放假期间人员临时加班,请到安保办总值班室或各门卫室做好登记。若从事科研活动或运行设备,必须安排人员值守。
(三)强化值班值守,务必做到重大事项第一时间报告,确保应急处突反应迅速、指挥得力、处置妥当。
(四)要强化交通安全教育,坚决杜绝出现酒驾醉驾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