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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沈阳市科技创新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2-10-19 | 文章来源:科技处        【 】【打印】【关闭

所内各部门(课题组):  

  沈阳市科技局正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科技创新平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符合市级科技创新平台管理办法建设主体要求的高校、院所、企业、医疗机构等创新主体。其中,院所申报重点实验室。 

  二、申报要求  

  1.按照“同一技术方向、同一负责人、同一团队只认定一个(类)市级科技创新平台”的原则,新申报市级科技创新平台不得与已认定市级科技创新平台重复。鼓励高校院所与企业等创新主体共建重点实验室。 

  2.重点实验室的申报方向:重点围绕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碳达峰碳中和、先进制造、生命健康、脑科学、生物育种、生态安全、深地深海、新能源、新材料等重点基础前沿领域进行布局。

  3.申报条件详见附件《沈阳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 

  二、申报程序  

  平台负责人以项目账号进入沈阳市科技创新管理平台(http://zp.kjj.shenyang.gov.cn/),选择相应类别的科技创新平台进行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1116日(周三)17 时。具体流程如下: 

  以项目账号登录后,点击“市级科技创新平台”→点击“平台认定申请”→点击“平台认定”→在线填写《沈阳市科技创新平台认定申报书》,平台类别可选择“市重点实验室”,上传《沈阳市科技创新平台科研诚信承诺书》《沈阳市科技创新平台运行情况报告》(下载模板,据实填写完整后,以附件形式上传)以及研发人员、仪器设备、知识产权等反映平台能力水平的标志性证明材料→提交。 

  联系人:黄炳坤    

  电 话:8397-8681         

  Emailbkhuang@imr.ac.cn   

  信息平台系统支持: 

  (手机) 18900923879 

  ( QQ 3231723542 

文档附件
附件:沈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沈阳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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