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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68号)》的通知
 
2022-10-14 | 文章来源:        【 】【打印】【关闭

  按照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严格疫情防控有关措施的通告(第68号)》的有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近期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食堂要求错峰就餐、间隔排队、分散就坐,鼓励购买盒饭外带就餐,同时就餐人数过多时要服从食堂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详见“食堂就餐管控通知”。 

  2.所文体活动中心、离退休活动室暂停开放。 

  3.每名职工和研究生都要严格按要求参加每轮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检测过程中要全程做好个人防护,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间距,不插队、不交谈、不聚集。  

  4.所内、所外人员,进入办公场所必须严格查验四件套(扫码、测温、戴口罩、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公共办公场所期间要全程佩戴口罩。 

  5.暂停组织50人以上的线下会议或聚集性活动,如确有必要,须事前与所疫情防控联系人(赵翔宇-13080877770)沟通。  

  6.研究生要从严管理,按照教育系统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专门的工作举措并严格落实。  

  7.加强办公场所的通风和消杀。 

  8.全体职工和研究生要服从社区和疫情防控部门的有关要求,如遇所居住园区封闭管理、因密接等原因导致的被要求居家隔离或集中隔离等情况,职工要第一时间向本部门疫情防控联络人和课题组/部门负责人报告,研究生要第一时间向班主任和导师报告。 

  9.非必要不离沈!非必要不接待外来人员来访!如确有必要,按照我所“关于落实《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65号)》的通知”(http://www.imr.cas.cn/xwzx/tzgg/202209/t20220914_6512228.html)中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需要强调的是,7天内有高中低风险区及重点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沈人员,要按规定落实集中隔离、居家隔离等分类管控措施;对非风险地区的来(返)沈人员,要做到五天五检,即抵沈5天内每日进行核酸检测,不得聚餐、不得聚会、不得去公共场所、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外出的,做到两点一线,做好个人防护。

文档附件

附件: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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