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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工材学部2022年第2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的通知
 
2022-09-27 | 文章来源:科技处        【 】【打印】【关闭

所内各部门(课题组): 

  国家基金委近期发布了“工程与材料科学部关于2022年第2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的通知”,具体要求如下: 

  一、定位、资助范围 

  1.工程与材料科学相关领域学科发展战略研究(战略与管理研究类项目)。 

  2.在华举办的有影响的国际(地区)学术会议和基础研究短期人才培训活动(学术交流类项目)。 

  3.依托省部级及以上科普教育基地,工程与材料科学领域面向中、小学生的科学传播和普及活动(科学传播类项目)。 

  本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资助经费一般约为10万元。 

  二、限项及申请要求 

  1.资助期限不超过1年(含)的专项项目不计入限项范围。 

  2.本期专项项目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总数2项的范围。 

  3.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请1项专项项目。 

  4.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正在博士后流动站或者工作站内从事研究工作、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人员不得申请专项项目。 

  5.本期“战略与管理研究类”项目包括工程与材料科学相关领域学科发展战略研究(学科发展战略研究)和工程与材料科学部项目档案信息化管理实践(项目档案管理研究)。“学科发展战略研究”申请人应对相应学科发展规律与态势有较清楚的了解。对前期已在相应学科领域取得创新性成果、结题绩效评估优秀的项目负责人提出的“战略与管理研究类”项目申请,将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资助。“项目档案管理研究”项目针对工程与材料科学部项目信息化管理开展研究,建立档案信息化管理与查询体系,实现科研档案的高效管理。“项目档案管理研究”申请人应具有工程与材料科学领域基础研究背景、熟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并了解科学基金深化改革相关政策与各类项目管理办法。 

  6.“学术交流类”科技活动项目中的在华举办的国际(地区)学术会议应为国际学术组织发起的有影响的系列会议,项目申请人应为组委会主要成员,申请书电子版附件材料须包括国际学术组织授权举办会议的证明材料和依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正式批文(扫描件)。在华举办的基础研究短期人才培训活动,项目申请人应为组委会主要成员与主讲教师。 

  7.“科学传播类”科技活动项目申请人依托单位应具有省部级及以上科普教育基地,参与者中应包括来自中学/小学教育一线的教学/管理人员。 

  8.项目申请书正文第一句应写明申请的类型,即“战略与管理研究类”“学术交流类”“科学传播类”中的某一类。“科学传播类”项目申请书正文第一句还应写明科普教育基地的等级与名称。 

  9.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一般应当在活动开展前3个月提出申请。项目研究期限起止年月统一为202311日-20231231日。 

  请拟申请的老师点击上方文字链接,仔细阅读指南内容,于20221023日前完成线上申报。 

  联系人:杨 楠 83973102 nyang@imr.ac.cn 
      佟百运 23971197 bytong@imr.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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