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屏幕系统显示终端分别设在李薰楼、葛庭燧楼、工艺楼、研究生大厦、南区。
可应各部门需要在大屏幕显示系统发布信息。
联系人: 所办公室; 李文菲 024-83978258 wenfeili@imr.ac.cn
金属研究所大屏幕系统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金属所大屏幕信息发布系统用于发布与金属所有关的信息,是促进所务公开、加强信息交流、展示金属所形象的重要载体。为了规范管理大屏幕信息发布系统,提高使用效率,确保该系统安全、稳定与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块分割所办公室为大屏幕信息发布系统的主管部门,负责大屏幕信息发布系统的使用、管理和协调,网络中心负责技术支持。
第三条 所办公室设总管理员,负责整个系统信息维护,各分控端设分管理员,负责各分控端的信息维护。各控制端管理员负责管理各端设备的日常维护。
第四条 总控端有权监控各分控端,各分控端发布信息须经总控端许可,总控端更换分控端信息须通知分控端。
第五条 未经允许非大屏幕系统信息发布管理人员不得擅自开关、调试大屏幕信息发布系统。
第六条 大屏幕信息发布系统运行时间:早7:45开机,晚5:30关机。
第七条 在大屏幕信息发布系统发布的信息必须遵守国家和我所有关保密规定和制度,严格履行信息发布审批规定,不得失密、泄密。不得使用各控制端电脑做与信息维护工作无关的事。
第八条 本办法由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