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传播_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
金属研究所  中国科学院
您现在的位置: 科普工作 回到首页
科技部 中宣部 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10年科技活动周的通知》
2010-04-16  |          【 】【打印】【关闭
国科发政〔2010〕10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科技厅(委、局)、党委宣传部、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党委宣传部、科协,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自2001年国务院批准举办科技活动周以来,科技活动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群众的需求,连续举办了9次大规模的群众性科技活动,得到了广大公众的欢迎和认可。2010年科技活动周是在“十一五”最后一年,“十二五”即将起步的重要时期举办的第10次全国范围的群众性科技活动。本届科技活动周将于5月15日——21日举办,主题是“携手建设创新型国家”。为切实做好本届科技活动周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把办好科技活动周作为加快自主创新,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实际行动

胡锦涛总书记在今年中央党校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中明确要求,“加快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加快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宏大的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谋求经济长远发展主动权、形成长期竞争优势,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温家宝总理指出,发展科技、教育和文化事业,全面提高人的素质,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科技工作必须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加强自主创新,依靠科技进步与创新,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振兴,引领可持续发展,使科技创新成果更广泛地惠及民生。科学普及作为科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成为促进自主创新、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手段。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科技活动周的组织工作,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科技活动,普及科学知识,展示科技成就,宣传科技方针政策,让人民群众通过自身感受和亲身体验,更加理解创新、支持创新、参与创新,营造加快推动自主创新,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良好社会氛围,使“建设创新型国家”成为全民的自觉行动。

二、精心策划,使科技活动周成为引导全国科普工作的示范活动

大力弘扬科学精神,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迫切需要。本届科技活动周要广泛宣传以钱学森同志为代表的老一辈科学家,为追求真理而甘于寂寞、埋头苦干、无私奉献的科学精神和高尚的爱国情怀,在全社会营造尊重科学、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要统筹资源,组织和动员各方力量,紧紧围绕“携手建设创新型国家”这一主题,突出“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针对当前社会热点和群众的实际需求,重点做好科技服务经济发展、提高公民科学素质、科技惠及民生以及保护生态环境等系列活动。通过举办形式多样的群众性科技活动,为广大公众提供更加丰富的科普产品和服务,发挥科技活动周在全国科普工作中的示范引导作用,在全国掀起科学技术普及的新高潮。

三、统筹协调,让科技活动周更加富有实效、更加深入人心

各地各部门要紧扣主题、突出重点、精心组织、发挥优势、加强协调,把举办科技活动周作为科技支撑经济发展和惠及民生、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各级科技管理部门、党委宣传部门、科协组织要充分利用各地科普工作联席会议的工作机制,统筹部署,密切配合,集成资源,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内容和形式上不断创新,办出特色。各级各类新闻媒体要加大对科技活动周的宣传报道力度,深入基层,深度报道,多角度、多层次地反映科技支撑发展和服务民生的成功经验和鲜活事例。

四、周密组织,确保本届科技活动周顺利举办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科技活动周的安全工作,按照有关大型社会活动的管理办法,积极做好各种大型活动的申报、审批和备案工作。各有关活动的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要与当地公安、武警、消防、城管等部门通力合作,认真制订科技活动周的安全保卫方案及应急预案,使安全保卫工作做到组织落实、任务明确、责任到人。

为集成各地各部门的活动资源,更有效地向公众和媒体宣传、介绍2010年科技活动周,请各地各部门于4月10日前,将2010年科技活动周的筹办方案和重点活动项目报科技活动周组委会办公室备案。科技活动周结束后,各地各部门要对本届科技活动周的举办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对活动的组织实施、主要内容、活动成效、典型案例等进行认真分析和梳理。各地由科技厅(委、局)牵头,会同当地党委宣传部和科协,形成2010年科技活动周总结报告,连同有关声像资料,于6月30日前报送科技活动周组委会办公室。

科技活动周组委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科技部政策法规司 许佳军 李永葳
  联系电话:010-58881781 58881720
  传真:58881783 58881766

中宣部宣教局 曾建立
  联系电话:010-63094459
  传真:83087794

中国科协普及部 夏瑞军 王春林
  联系电话:010-68571988
  传真:68571886

科学传播_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

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

版权所有 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 辽ICP备050053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