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建管理
1.协助所制订园区规划及科研用房建设规划;
2.负责基建项目(含修缮项目、“3H”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工程实施与验收管理;
3.负责维修改造、年度维修计划管理;
(二)综合保障管理
4.负责住房及房产、单身宿舍及博士周转房管理;
5.负责绿化工程与绿化维护、环境卫生、除雪、收发等物业服务管理;
6.负责餐饮服务管理;
7.负责医疗服务监督管理;
(三)所班子分配的其他职责